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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律师评评村里的事(一线行走)
发布时间:2019年05月29日作者:人民日报 徐 阳

    将最讲理的法律与最基层的治理需求对接起来,才能激活乡村的自我净化能力

 前段时间,在湖北十堰市郧西县走访,每个村村委会门口张贴的蓝色标牌大老远就吸引了我的目光。

 走近一看,是“百名律师进乡村”公示牌,上面印着乡村指定服务律师的详细信息和服务内容,包括姓名、电话和地址等全都写得一清二楚。

 为什么要让律师走进乡村,他们能带来哪些实在的变化?带着疑问,我走进了上津镇绞肠关村村委会。

 一打听,原来这是郧西县司法局从去年6月就开始试点推进的工作,政府出钱购买服务,给每个村配备了一名专业律师,每个月至少要到村里两天,进行法律宣传、咨询、调解等工作,有时还要帮村委会解决一些棘手的纠纷。

 过去,乡村邻里一言不合就容易意气用事、大打出手,村委会出面以情理协调,有时难以让人信服。如今,律师进村,以法评理,止纷息讼,无疑在“人情”之外补上了“法治”的短板。

 正巧,村里马上就有一场宣讲会。不一会儿,村民们纷纷赶来村委会,三五成群在板凳上坐定后,帮扶律师登场:法官只讲法律事实,不讲客观事实,所以借钱一定要打欠条,留证据;贫困户借的扶贫贷款,只能发展产业,借给别人收利息,法律是不保护的……他拿着喇叭,从民间借贷、离婚纠纷到邻里关系,又是法律术语、又是案例分析,足足讲了半个小时。

 眼前的这位律师叫徐佳君,从业20多年后,去年末开始“律师进村”工作。

 “村民有矛盾,不都找村委会调解吗,律师来了有啥用?”

 “乡村是熟人社会,找认识的人调解难免会被认为不够公允,效果不好。”他解释道,现在我们来调解,从法律视角解决日常纠纷,更有说服力!

 律师进村,说到底是法治进村,是法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:长期以来,乡村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,强化乡村治理,应该让优质的法治资源更多向乡村、向最基层倾斜。同时,乡村法治资源的供给,也要以村民、地方的实际需求为导向,而不是一味按照书本手册中写好的或者公务文件中传达的去提供。

 如何才能让乡村治理卓有成效?在强化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之外,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也很重要。律师们沉入基层去,将最讲理的法律与最基层的治理需求对接起来,才能激活乡村的自我净化能力。

 事贵之以恒。相信随着越来越多律师下乡进村,“法治”的种子会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生根发芽、茁壮成长。